高雄小港區1棟新大樓遭指控施工導致鄰房地基下陷、地下室漏水,被提報到市府列管,雙方同意由台中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結果判定鄰損,建設公司賠224萬後取得建照,卻反對鄰居提告,認定他們不當得利,引發鄰居反彈。對此建商回應,鄰居的屋況多是40年老屋,也有違建,也經過另一公正單位鑑定無損害鄰里,一切靜待司法判決。
住戶拿寶特瓶平放、立即滾去較低的地方,證明地面傾斜;牆上也有明顯裂縫,多次修補依然出現。
住戶指控自從2019年11月開始,旁邊大樓興建就發現他們的公寓牆面漏水、龜裂還有地層下陷,後續與開遠建設協調,同意透過台中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
但住戶指控,公會4次鑑定確認鄰損、建商也依法賠償修繕費及法定的4成加成費用224萬,近日卻反被建商提告不當得利。
鄰損住戶代表楊先生質疑,「既然你不承認的話,為什麼當初你不直接訴諸法律?由法律來去判說這個合意書無效、這個鑑定無效,而是在你取得使用執照之後,你反告我這12位房屋所有權人。」
住戶代表楊先生說,此案因為建商被市府列管,建商解除列管拿到建照後就不認帳,反告他們不當得利,使得鄰近10戶、12名房屋所有權人都被告,也不能接受當初協調找公正單位鑑定,建商卻不認,還找來不是雙方都同意的單位檢驗。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鄭光峰說道,「創下台灣建商史上第一個,有跟人家鄰損之後又告人家的。」
對此建商不受訪,只透過文字聲明表示,建案地下室開挖3年多,不會因地質的問題損害鄰房,而且經過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沒鄰損的事情,鄰房很多是屋齡要40年的老公寓,也違法增建防火巷,卻仍然企圖向本公司要求高額賠償,本案進入司法、等待判決,也強調有損害公司名譽,會依法捍衛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