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特殊功績陞職通過率僅5成 立委批打擊士氣應檢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警察在第一線守護治安,但近年發生多起重大死傷案件,引起外界關切員警權益,根據《警察陞遷辦法》規定,有冒生命危險、捕獲重要案犯、消彌禍患特殊功績,並居首功者,應予陞職。根據警政署統計,10年來提報破格陞職只有20件,通過率只有一半,原因之一是警政署多以不符「居首功」駁回申請,立委批評打擊基層士氣,要求盡速檢討,從寬認定。
台南3年前發生槍擊案,1名涉嫌槍砲、殺人未遂的毒販,從高雄一路逃到台南,台南、高雄警方攜手辦案,在激烈槍戰中順利制伏犯嫌,台南、高雄警察局聯合提報3名英勇警員,申請破格陞遷,卻遭警政署以不符「居首功」、不符冒生命危險駁回。
根據警政署統計,全台警局10年來提報破格陞職僅20件,當中只有10件通過。
根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規定,有冒生命危險、捕獲重要案犯、消彌禍患特殊功績,並居首功者,應予陞職。
但各地警察局每年申請數量僅個位數或掛零,以去(2023)年為例,共有45件員警用槍刑案,但沒有一件提報,顯示申請門檻高;立委關切警政署駁回理由,常以不符「居首功」為由,等於推翻地方警局的審查機制。
警政署表示,針對犯罪手法更新,特殊功績辦法也與時俱進,對於外界關切聲音會納入檢討,立委要求盡速檢討審查機制,尊重第一線警局判斷,從寬認定,避免打擊基層員警士氣。
楊子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