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學校5師罹癌盼遷配電場 台電:1300萬經費須各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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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特教學校地下停車場內設有一個小型配電場供應學校電力。不過因為近年來有5名老師陸續罹癌,引發是否與電磁波影響有關的討論,校方透過市議員協調台電搬遷。不過,台電回應,配電場是依《電業法》設立供電給校方,如果要移到校門外側邊,約1300多萬經費必須各付一半。
新北特教學校地下停車場內角落的緊閉空間中有個小型配電場,負責供應學校電力,也串接周邊社區的電網。不過,近年來,校內陸續有5名老師罹癌,引發是否與電磁波影響有關的討論,市議員接獲陳情,邀請新北市教育局等單位協調台電搬遷。
新北市議員蔡淑君表示,「他們長期的一個感受是因為有電磁波的關係,但也沒辦法提供完整的數據告訴他們說,這個放在學校不會造成任何的傷害。」
罹癌老師指出,「我自己是乳癌罹者,學校總共已有4名老師得乳癌、1名老師大腸癌,不知道跟這個高壓電有沒有關係。」
面對質疑,台電強調,依據營業規章規定新增設用戶,基於用電需要,應於建築基地設置適當的配電場所。而且依據《電業法》,用戶用電容量、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達到一定基準者,應於建築基地設置適當配電場所及通道,無償提供裝設供電設備。
台電台北西區營業處業務副處長梁國珍表示,「所有用戶都是一視同仁的,不會說因為你是學校或是其他單位,我就要把什麼東西設到你裡面去,絕對沒有。配電場所的設置就是提供用電需求,有需求達到一定的條件就會設在那裡面。」
新北市教育局校園工程營繕科長蘇柏宇指出,「遷移費用評估出來需要高達1362萬,而且台電只願意負擔半數,這樣的一個評估已經造成校方沉重而且不太合理的一個負擔。」
雖然經過2次協調會,初步協調希望將配電場搬遷到仍屬建築基地範圍的校門外側邊,但重新配線經費約要1300多萬必須各付一半。由於經費不小,校方也十分頭痛,只能靜待各方再次協調,尋求可能解決的方案。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