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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注射戒毒針死亡 3醫護涉過失致死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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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家診所對外標榜戒毒診所,卻被檢調發現診所放任所內看診醫師、護理師販賣有成癮性的戒毒針劑;去(2022)年1月1名陳姓患者1天內就注射2次,加上與海洛因混用死亡,被高雄地檢署依過失致死、販賣第四級毒品等罪嫌,起訴診所負責人以及看診的朱姓醫師、黃姓護理師,但診所不願回應。

遭控的診所照常營業,病患進出看診,但這間診所負責人、醫師、護理師共3人被檢方起訴。

去年1月上旬1名陳姓男子到診所就醫,付費後醫師未看診,直接由護理師幫忙打戒毒針劑。

當天下午5時男子跟朋友再到診所求診,護理人員沒發現陳姓男子已打過戒毒針劑,又幫陳姓男子打針。看診醫師也沒提醒男子,打針後不可混用海洛因,結果男子當天返家疑似混用後中毒身亡,家屬憤而提告。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宋文宏說:「(2022年1月)即知情並放任該診所之醫事人員,得向未經醫師實際診察,開給處分之病患,收取費用後逕自販賣第四級毒品,且屬管制藥品之安定二氮平針劑於病患注射。」

檢方調查,診所負責醫師從去年1月開始,疑似放任看診醫師、護理師不用取得處方就能販售戒毒針劑Diazepam給患者,並幫忙注射。

此藥屬第四級管制藥品,有成癮性,雖然診所負責醫生對診所業務一問三不知,檢方還是將相關人等依涉嫌過失致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

高市衛生局醫政事務科股長蔡淑文表示,「若違法事證明確,醫師部分依違反《醫師法》,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外,並得處分停業或廢止其醫師證書,護理人員部份因違反《護理人員法》,最高得廢止其執業執照。」

市府表示,這間診所在民國105、107年都因違反《醫師法》等相關規定,分別被處6個月停業及10萬元罰鍰,也辦理過診所負責人更名,當時審核證明文件符合規定,發給開業執照,這次3名醫護被起訴,也將再啟動稽查工作,若負責醫師是累犯,最重可連醫師證書都報請中央撤照,但審議結果前,診所仍可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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