駛車禁止操作手機 若顧看手機影響安全也通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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駛車敢會當看手機仔?法律規定,若用手提咧,愛罰三千,若夾佇架仔頂,只要是掰手機仔、影響交通安全,猶是會當罰。就有一个客運的司機,那駛車,那看影片。客運業者回應,已經共記大過,而且加強教育訓練。
客運司機開車,載乘客開在路上,駕駛座左側,不停有燈光,放大仔細看,手機在播放影片。乘客控訴,司機開車不專心,視線不時瞄手機,上了國道後,高速行駛下,行為沒收斂,氣得跟業者反映。
三重客運協理高燦煌說:「有關這部分,那駕駛員是坦承他的疏失、他的缺失啦,他也感到非常的抱歉,我們公司會記大過一次,並列入再教育名單。」
司機開得是,967路線客運,往返新北市林口與台北市政府,他坦承雖然有邊開車邊看片,被記大過、加強教育,不過,像駕駛這樣在行進間,使用手機動眼沒動手,有沒有觸法?
民眾說:「我覺得這樣有一點就是不太安全,因為他車上還有其他人,我自己覺得應該要算是違法。」、「法律上來講,應該算(違法)吧,因為那天我坐一個司機,他就在這裡,他有接電話,交警就我們攔下了。」
開車行駛道路,能不能用手機?攤開法條檢視,必須用「手持」方式,有撥接、通話等行為,才能開罰三千元,但放車架滑手機,不代表就沒問題。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分隊長王大宇說:「你是架在手機架上,那你如果說明確是,假設說你有發現蛇行,或者是說你有差點撞到其他人車的話,那這種有明確危害到交通安全的方式,我們就會依個案去做審認,看他是不是有道交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的適用。」
開車途中回訊息、看影片、甚至玩手遊,警方表示,即時不是手持方式,只要情節嚴重,有礙交通安全,依然可能構成危險駕車。
張曼亭/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