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擅闖未鎖車猝死 法院判家屬賠車主3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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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有民眾把車停在停車場,車門沒上鎖,遭到一名女子闖入,最後更在車內死亡。車主主張車子變兇車,向死者家屬提告,求償超過42萬元,法官認定,發生這類事故,會造成民眾多有忌諱及恐懼,購買意願低落,車輛再交易的價格變低等理由,判賠32萬多元,全案還可上訴。
步伐搖搖晃晃,粉衣女子獨自一人,大街走著走著,轉進戶外停車場,再次被人發現,已經失去呼吸心跳。
拉起封鎖線,女子倒臥汽車後座,因為心因性猝死,在車內過世,但車主到場查看,與死者根本不認識。
車主親友張先生表示,「我們那個車子是好好的,一個人莫名其妙死在我們裡面,嚇到好幾天都不敢睡覺,那幾天都提心吊膽。」
車主氣得打官司,主張轎車變兇車,提告民事損害賠償,包括車價減損31萬、拖吊費花5千、嬰兒手推車9千5、汽車安全座椅1萬4,以及精神慰撫金8萬等等,求償42萬6千5百元。
不過,死者家屬指出,車主未鎖車門,沒善盡管理責任,賠償金不該這麼多。
律師楊逸政認為,「雖未造成該車輛物理上的毀損,但造成車輛原所有權人無法繼續使用,且沒有人願意受讓或購買,故其交易價值貶損,車輛所有權人可就該車輛貶損的部分,向該民眾的繼承人請求損害賠償。」
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的確會造成沒人敢再繼續用,民眾多有忌諱及恐懼,購買意願低落,交易價格降低;加上車主離開前,有啟動鎖車功能,但車子沒電無法上鎖,認定他沒疏失,判賠車輛減損、拖吊費和車內物品,一共32萬1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汽車專家曾彥豪指出,「事故車是最容易造成折損的,事故一般都是發生撞擊修復後,像這樣的案例來說的話,如果車商知道這樣子的狀況,通常折舊都會有一定折舊的折損。」
有人在車內死亡,汽車專家表示,也會讓轉售交易價變低,但也不諱言,還是有部分車商願意收購。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