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數位法上路 大型網路平台未打擊非法內容將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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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數位法25日起開始規範首批19家被指定的大型網路平台及搜尋引擎,被規範的企業必須開始打擊非法內容,讓用戶免於受到假訊息及仇恨言論的侵害。一旦違反規定,可能面臨全球年營業額6%的罰款。
當歐洲公民造訪社群媒體、搜尋網站或線上購物,可能經歷過的仇恨言論及源源不絕的假訊息,甚至遭到網路購物的詐騙,如今在歐盟領先全球於8月25日正式推出監管網路內容平台的數位服務法(DSA)執行下,看能不能讓這些混亂風險有所收斂。
歐盟內部市場業務執委布勒東表示,「數位服務法保護言論自由不再遭受恣意妄為之影響,同時保護我們的公民及民主國家不會受到非法內容的影響,我的部門將非常非常嚴格地確認系統平台是否守法,若不符合要求,將對其進行調查與制裁。」
數位服務法去(2022)年11月生效,今年4月25日將每個月活躍用戶數超過4500萬的平台,指定為非常大型網路平台,電商巨擘亞馬遜及德國知名網購電商Zalando以用戶規模不符合非常大型為由,要求排除在第1批規範名單中。
Zalando歐盟公共事務負責人科利耶指出,「我們提供來自知名品牌合作夥伴的高品質產品,因此我們的非法產品風險為零。」
歐盟官員表示這2家公司仍得遵守法律,但亞馬遜初步抗辯成功,數位法要求提供廣告資料庫資訊,目前已遭歐盟法院暫停執行。
全球第一批入列非常大型網路平台的有19個,包括Google旗下的YouTube和遊戲、地圖及購物平台、Meta旗下的Facebook和IG,以及母公司在中國的阿里巴巴國際版速買通、抖音海外版TikTok等。
這些公司8月25日提交風險評估報告,兩個月後發布廣告透明度報告並將接受年度審核,違反規定的可能面臨全球年營業額6%的罰款。2024年2月開始,所有數位服務將全面受到DSA的規範。而已經退出歐盟打擊不實訊息的自律行為守則,推特改名的社群媒體X,是否遵守歐盟規定受到矚目。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