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兄去予警察認做落跑移工 挵甲破相紩17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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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埔鹽有一个高中拄畢業的少年兄,趁歇熱去做散工,半路煞予無穿制服的警察當做是偷走出來的外籍移工,現場欲共掠,煞造成這個少年人挵著面,流血流滴,規个破相紩17針。家屬表示這寡警察無先證明警察的身分,少年家仔才會當做是綁票。警方也承認,確實有拂毋著地所在。(這條新聞標題、前言是臺語文。)
一名少年騎腳踏車準備回家,突然一輛轎車在旁邊停下來,3名男子衝下車就要抓人。追逐過程中,少年不慎撞上旁邊的耕耘機,當場血流滿面。隨即被3名男子壓制在地,而且在這時才出示證件,表示他們是警察。
目擊民眾說,「有人在喊救命,我有聽到,我過去看時有3個人,有2個人把他壓在地上吃土。」
事情發生在這個月4日,彰化埔鹽這名少年剛從高中畢業,9月就要唸大學,暑假期間到鄰近的天盛村務農打工。
由於他的母親是越南籍配偶,家人推測,疑似是混血面孔加上警方第一時間沒有表明身分,讓當事人以為有人要綁架。
少年的家屬表示,「他以為是什麼壞人要把他拉去車上,會怕呀,哪個人不會怕?」
警方解釋,員警當時是便服常訓後進行轄內探巡,其中1人是派出所所長,他們看到少年騎乘自行車並使用手機,行車搖擺不定才進行攔查,並非鎖定特定對象。
彰化縣警局溪湖分局副分局長施焜山指出,「警方是執行盤查,並非鎖定逮捕對象,為了避免類似抓錯人的情形再發生,我們統一律定一定要穿著制服,以方便值勤。」
少年因為臉部受傷縫了17針,身體還多處受傷,警方答應賠償醫藥費和後續和解。目前初步調查後,認為員警執法過程中未穿制服,違反勤務紀律,帶隊的葉姓所長記申誡一次,後續將要求第一線員警攔查時必須先出示警察證件、表明身分。
洪家馨/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