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員林民眾半夜偷水洗整車蛤蜊 被害人氣憤報警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彰化縣有民眾住家用水遭偷用,有人趁凌晨用車載著整車的蛤蜊,直接用被害民眾安裝在屋外的水龍頭來洗蛤蜊,而且一洗就是一個多鐘頭,被害人天亮發現自來水被偷用,氣得報警處理。

凌晨4時多,兩輛車停靠路邊,隨後車上4人從後車廂搬下來好幾桶的蛤蜊,用屋外的水龍頭直接就在路邊清洗這些蛤蜊,不過這裡不是他們的住處,是陌生人的家,被偷用自來水的住戶一早出門看到一地的蛤蜊殼還臭味,氣得報警處理。

遭偷水民眾張小姐怒道,「我們早上要出門上班的時候,就是看到一地的垃圾,然後就是滿地的水還有蛤蜊殼、蒼蠅跟那種腥味,所以我是覺得環境衛生,讓我們覺得一打開門一看其實滿不舒服的。」

警方表示,案發在5月31日凌晨4時多,兩輛車一直到早上6時才離開,根據被害人提供的監視器,以車牌追查,警方很快就找到涉嫌偷用水的4個人,發現其實他們也住在附近。他們到案後供稱,會偷用水只是圖方便。雖然被害人認為水費沒多少不想追究,不過因為竊盜屬非告訴乃論罪,警方仍將4人函送法辦。

彰化縣員林莒光派出所副所長蔡瑞禎指出,「在其住家周邊清洗,怕影響家人的生活作息,故至住處附近隨機尋找他人的水龍頭,清洗蛤蜊約1小時。」

律師蘇文俊說,「檢察官他對於一些輕微的犯罪,他有微罪不舉的一個權限,也就是說他可以在構成犯罪的情況之下,他依然可以不起訴,但是這個要視個案的狀況而定,比如說這個個案他本身就是他的家境可能有一些問題,或是身心有一些問題他可能才會有微罪不舉。」

律師也提醒,雖然犯罪情節輕微或是損害微小的竊盜案件,檢察官能依職權不起訴,但若是故意犯罪行為,縱使侵害很小大多仍會遭到起訴,呼籲民眾還是不為了貪小便宜以身試法。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