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疑過勞猝死 中市消防局:加班時數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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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消防局一名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陳姓派遣員,3月4日勤務結束後返家身體不適,當天就醫之後因為心因性猝死身亡。家屬質疑,他在今(2023)年1、2月的加班時數,高達178小時跟108小時,質疑是過勞和壓力導致。消防局則表示工時符合規定,否認超時加班引發過勞。
台中市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的陳姓派遣員,現在對妻子吳小姐來說,是沉痛的回憶。
吳小姐說,最近半年經常發現丈夫累到一回家就睡著,還常常出現身體不適。上個月就醫卻因為心因性猝死離開人世,家屬質疑是過勞引起的。
台中消防局救護指揮中心陳姓派遣員遺孀吳小姐指出,「就我所知,他們都是備勤狀態,根本就沒有像外勤一樣,可能有休息或什麼的吧。」
家屬說陳姓派遣員上個月4日下了大夜班,回家身體不適,8時前往醫院就住進加護病房。晚間7時左右再度出現不適急救,當天就宣告不治。
而家屬表示,他在今年1、2月的加班時數,高達178小時和108小時,甚至還有好幾次下了大夜班,還得到南投竹山接受訓練。他也向學長發出訊息說好累,批評消防局勤務安排失當。
台中市消防局救護指揮中心主任張仕獻說明,「(3月底指揮中心)採每日夜間降低2個值勤席位。經統計,指揮中心派遣員3月份平均加班時數,已降至約100小時。」
台中市消防局表示,加班時數符合規定,也依照規定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表示,依照《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消防員每個月加班時數上限是160小時;但陳姓派遣員的身亡,和工作負荷還是有強烈關聯性。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祕書長陳彥凱指出,「(規定)只要在事發的前1個月,加班時數高達100個小時,或前2至6個月加班時數高達80小時的話,他就是有過勞死的風險存在,跟他的工作就有強烈的關係。」
消促會表示,現行消防員相較於勞工及一般公務員,仍是過勞工時的情況,制度面應該全面檢討;且在人力增補前,應該調降工時和工作強度,才能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黃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