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新制起鼓 全面禁電子薰.列管加熱薰

資料來源:國健署
菸害防制新法3/22開始施行,全面禁止電子薰,而且加熱薰用的加熱器也會列管。對今仔開始,若食電子薰,上重會罰1萬。若準賣電子薰,上重罰100萬,特別是製造、進口罰上重,上懸罰5000萬。毋過民間團體佇今仔日閣發現,網路平台閣會當揣著700外筆電子薰的商品。而且加熱薰品牌官方網站的商品也無落架,認為取締的效果無好。(這條新聞前言、標題是臺語文。)

蝦皮購物,輸入電子煙,已搜尋不到相關商品。但換個方式搜尋,改輸入品牌名稱,就能找到不少周邊商品。其他電商平台也是,電子煙主機、煙油等,只要上網還是買得到。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三大(電商)賣場光是電子菸喔,還有700多項的一個違法產品,就是加熱菸的台灣官方網站,竟然到現在還在。」

新版菸害防制法22號上路,明訂"電子煙"全面禁止,"加熱菸"納管,只要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也禁止販售、使用,只要使用吸食,最重可處1萬元罰鍰,至於販售、展示,最重罰100萬,廣告傳播,最重罰200萬,至於違法製造或輸入,最高罰5000萬。

民眾表示:「我覺得就是一個法律而已,我覺得會抽的人還是會抽,罰就是偷偷抽,在沒有人看到的地方抽。」

電子煙等"類菸品",即日起禁止使用、輸入或販賣,反菸團體呼籲政府加強取締。但提高取締強度,就需要人力,新法上路初期,部份地方政府衛生局表示,恐難達標。

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夢蕙表示:「修法上路之後的稽查,還是會覺得人力是有吃緊的狀況,吸菸行為它是短暫的,所以真的是稽查不太容易。」

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我們已經有增補人力給地方了,今年明年還會陸續增加人力,這些可能碰到的困難,那就一一予以排除。」

國健署表示,已動員中央與22縣市衛生局量能,除實體稽查外,也將拉高網路監測頻率,也請電商平台,建立審查機制,自主下架違規商品。若違法刊登販售,賣家與網路平台都會受罰,最重處10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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