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新制上路 禁電子煙與加熱菸

《菸害防制》新法今(22)日上路,只要使用電子煙最重罰1萬元,而販售或展示最重罰100萬元。不過反菸團體表示新法上路第1天,搜尋電商平台還能找到700多筆的電子煙相關商品也沒下架,新法上路首日取締成效不彰。

蝦皮購物輸入電子煙已搜尋不到相關商品,但改輸入品牌名稱就能找到不少周邊商品。其他電商平台也是,電子煙主機、煙油等只要上網還是買得到。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3大電商賣場光是電子煙還有700多項的違法產品,就是加熱菸的台灣官方網站竟然到現在還在。」

新版《菸害防制法》22日上路,明訂電子煙全面禁止、加熱菸納管,只要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也禁止販售及使用,只要使用吸食最重可處1萬元罰鍰;販售、展示最重罰100萬元;廣告傳播最重罰200萬元;違法製造或輸入最高罰5000萬元。

民眾認為,「我覺得就是一個法律而已,我覺得會抽的人還是會抽。」

也有民眾說:「罰就是偷偷抽,在沒有人看到的地方抽。」

電子煙等類菸品即日起禁止使用、輸入或販賣,反菸團體呼籲政府加強取締,但提高取締強度就需要人力,新法上路初期,部份地方政府衛生局表示恐難達標。

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夢蕙表示,「修法上路之後的稽查,還是會覺得人力是有吃緊的狀況,吸菸行為它是短暫的,所以真的是不太容易稽查。」

衛福部長薛瑞元則回應,「我們已經有增補人力給地方了,今年、明年還會陸續增加人力,這些可能碰到的困難那就一一予以排除。」

國健署表示已動員中央與22縣市衛生局量能,除實體稽查外也將拉高網路監測頻率,也請電商平台建立審查機制、自主下架違規商品。若違法刊登販售,賣家與網路平台都會受罰,最重處10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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