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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公寓地下室堆滿雜物 市府:未改善可連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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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興中街6死火警剛滿1年,但囤物戶引發的公安問題依舊困擾許多民眾。大里新南路一棟老公寓今(20)日就有民眾站出來抗議,其中一位江姓住戶堆置大量回收物在地下室,環境相當髒亂,希望政府拿出公權力。市府表示將辦理會勘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就會開罰。

通往地下室的車道全部堆滿回收物,再往裡頭走景象更為驚人,各種電器、紙箱與垃圾堆得滿坑滿谷。台中大里區新南路一棟43年屋齡的公寓,地下室的公共區域,被一位江姓住戶當作資源回收場使用,不僅環境髒亂,甚至有老鼠屍體,還影響到梯間逃生,讓其他住戶相當擔憂。

其他公寓住戶趙先生指出,「像這些都是易燃物,他如果說在這裡抽菸還是怎樣不高興的話,把你放一把火,我們這裡20戶全部要完蛋。」

台中市大里區內新里里長林溢源提及,「對住戶來講,會造成整個治安的問題,還有公共安全的問題。萬一發生火災,這個有煙囪效應,上面的住戶生命財產會受到威脅。」

台中市去(2022)年3月發生的興中街大火,就是因為梯間堆置雜物等原因,造成6死5傷的悲劇,監察院還糾正台中市府。

如今又有囤物戶引發公安疑慮的個案,台中市住宅處表示,這個社區沒有設置管委會,後續將會辦理會勘要求江姓住戶限期改善,否則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罰8萬元,還可連續處罰。

台中市住宅處公寓大廈管理科長黃興駿表示,「他如果是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假設它有廢棄物,有一些惡臭污染,那如果是樓梯間共同走廊會影響出入的,我們就會用16條第2項去處理。兩個大概都是裁罰4萬塊,而且可以連續處罰。」

堆置回收物的江姓住戶沒有出面,民眾說她違法堆置回收物時間長達4年,中間曾清理過後又堆置,希望政府能拿出公權力,維護公共安全與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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