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查賄選 起訴鍾東錦等4人當選無效

12/25新的縣市首長就欲上任,苗栗地檢署進前偵結頭一層現金賄選案,今仔日對縣長當選人鍾東錦在內等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鍾東錦陣營就批評,苗栗地檢署煞變做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失去司法機關愛有的獨立性,會向監察院檢舉。

苗栗地檢署14號對大選期間首件現金賄選案提起公訴,範圍涉及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及村長、鄉民代表等選舉,由於涉嫌買票的陳姓男子為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的大湖鄉聯合競總主委,檢方20號決定對縣長當選人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莊佳瑋表示:「提起的最主要理由是因為,目前多數的法院見解都認為,候選人本人親屬、競選團隊等等,所為的賄選行為,效力都會及於當選人,所以本署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這波當選無效之訴對象,還包括傅姓大湖村長當選人、謝姓及林姓大湖鄉鄉民代表當選人。檢方強調,多數法院見解都認為,當選人如對其親友、或競選團隊成員的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都可屬於當選人的共同賄選行為,因此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鍾東錦競選總部則批評,苗栗地檢署淪為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機關應有的獨立性。
鍾東錦競選總部發言人 陳怡樺表示:「陳姓男子在筆錄中已經十分明確的表示,並沒有幫鍾東錦買票,沒想到檢察官竟不予採信,更未秉持無罪推論(定)之原則。故意入人於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的結果。」
鍾東錦陣營強調,陳姓男子與鍾東錦並無往來,只掛名聯合競總主委,地檢署故意曲解各當事人之陳述而故意入人於罪,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結果,接下來將蒐集地檢署濫權與為特定政黨服務的證據,向監察院檢舉,競選總部也表示,鍾東錦25號一樣會依法宣誓就職。

 

專題|改造地獄路 台灣行人路為何難行?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