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童腦出血昏迷指數3 生母與同居人涉嫌重大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虐童案件的發生,時常引發民眾討論。宜蘭在去(2021)年2月,發生曾姓保母夫婦,聯手對收托的5歲女童施暴,被判刑10年6個月,三審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至於在彰化,近期是有一名3歲男童,因為全身瘀青昏迷而送醫。地院裁定,男童的生母還有同居人的涉嫌重大,分別限制住居和羈押禁見。
去年2月宜蘭發生的虐童案,曾姓無照保母受託全日照顧一名5歲女童,卻與丈夫聯手施暴,導致女童腦部受創、半身癱瘓、右眼全盲。
今年7月,台灣高等法院判兩人各10年6個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進入三審,最高法院審理認為量刑理由充分,且未逾越法定刑度與法官裁量權,決定駁回,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副發言人何信慶說明,「本院認為第二審已經審酌曾女在行為時的一切,有利不利的科刑結果。所以在量刑上面,並沒有過重的裁量權濫用情形。所以對曾女量刑的部分,上訴一併駁回,就是二審的判決定讞確定。」
而彰化27日也傳出虐童案,一名3歲男童疑似遭到虐打後昏迷送醫,院方發現男童腦出血,昏迷指數3,且全身多處瘀青、體無完膚。
彰化地檢署接獲通報,隨即將男童的張姓生母以及陳姓同居人拘提到案。訊後認為兩人嫌疑重大,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殺人罪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彰基外科部主治醫師張尚文指出,「全身大大小小非常多的瘀青、瘀血狀傷口,還有就是在小腿、大腿、臀部、以及背部都有發現多處藤條抽打的痕跡,應該都是長期施打所造成。」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表示,「檢察官發出拘票,將兩人拘提到案之後訊問,訊問完畢認為有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之虞,所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彰化地方法院28日晚間裁定,陳姓同居人供述與相關證人陳述不符,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張姓生母則無羈押必要,但應限制住居。
彰化縣社會處表示,由於張女戶籍在新竹縣,後續會和新竹縣府商討男童後續的安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