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1)年10月新北市虎豹潭溪水暴漲造成6死意外,基隆地方法院今(17)日宣判,認定「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女嚮導蘇秋雅輕忽安全,未善盡應注意之義務,過晚撤退有過失,但已給付被害人6人共600萬元賠償金,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去年10月16日,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嚮導蘇秋雅,帶領一行31人到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出遊,途中遇到大雨,眾人在通過梳子壩時,2名大人、4名小孩遭湍急溪水沖走,事後新北消防局派出大批警消搜救,但6人仍不幸殞命。
基隆地檢署今年6月起訴蘇秋雅,認為蘇女在路程中見雨勢漸大、溪水漸漲時,有數次阻止憾事發生之機會,卻過晚撤退,導致6人因溺水窒息而死亡。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上午9時30分宣判,判蘇女2年有期徒刑。判決指出,蘇女決定折返時,並未明確指示折返路線,而且沒有確保「不要通過河床間砌石階梯」的訊息完整傳達給每一個參與的人員。另外在未確保現場參與人員都獲悉其指示時,蘇女未留在隊伍前方引導安全路線,最終導致6名人員死亡。
不過合議庭考量蘇女為一時失慮觸法,除坦承犯行有悔意且願賠償,加上年逾60歲還有媽媽與婆婆要照顧,被害人家屬也同意減刑,因此緩刑5年。至於6人共計600萬元之賠償金,蘇女在審理時已先履行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