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車輛占用道路和停車格,衍生路霸和髒亂問題。台中市環保局統計,今(2022)年1至9月有張貼占用通知書的有4399輛,其中汽車就有730輛。清潔隊表示,如果是有車牌的車輛,就會請警方通知車主7日內清理,未掛車牌車輛,清潔隊會在張貼通知書後48小時,排定拖吊移置。
這部車輛烤漆斑駁,後照鏡也都不見,卻還是停在道路邊,附近民眾說這部車停了多久已經不可考,但已經形成路霸。
民眾說道,「就少了位置 少個車位。」
民眾指出,「我就看他(鄰居)奇怪,我們這邊不是有(可以停嗎),但他沒有位置(停車),就停很遠,用走的(回家)。」
居民說南屯區附近新社區多,但路邊車位或停車格不少都被廢棄車輛占用,導致一位難求。而環保局人員也到場,確認這輛轎車雖然沒有違規,經過認定已經是廢棄車輛,且構成占用道路的要件。
台中市南屯區清潔隊長陳秀玲指出,「沒有算違規停車,可是它屬於占用到它(停車點)屬於道路的一部分,比如說我們人行道也是道路一部分,或是住家的騎樓(也是)。」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如果是有車牌的車輛,會請警方張貼通知書,並通知車主7日內清理,而未掛車牌車輛,清潔隊會在張貼通知書後48小時,逾期沒人清理,就會排定拖吊移置。而今年1月至9月間共張貼4399輛汽機車,已經拖吊移置有2802輛。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專員高雅琦表示,「報廢滿10年汽車可領回收獎勵金1000元,滿7年的機車可領回獎勵金300元。」
環保局表示,雖然不會追究車主責任,但還是鼓勵車主報廢,除了車主可領回殘值及回收獎勵金,也可減低環境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