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57/一文回顧金鐘歷史 發生過什麼爭議?做了哪些改革?

最初的金鐘獎未獎勵電視?
金鐘獎創始於1965年,由前行政院長嚴家淦主持首屆「優良國語廣播節目」頒獎典禮,設獎之初以獎勵無線廣播事業為主,有小說選播、音樂、廣告節目等共9個獎項。
隨著電視普及,1970年開始將電視產業納入獎勵,由台視製作的4個節目獲頒社會建設服務獎,並於1971年正式增設電視項目。到了1980年,對電視部分共增加演藝及後製人員的20個新獎項,如男、女演員及錄影獎等。
廣播及電視分開頒獎則是在1993年開始,先舉行電視金鐘獎,隔年舉辦廣播金鐘獎,以此類推;同年第28屆金鐘獎,首次在典禮前增加星光大道。2000年起,廣播金鐘獎和電視金鐘獎恢復每年舉辦,不過頒獎典禮為各自進行。
頒獎典禮從教化走向改變
金鐘獎以「編鐘」為標誌,希望透過金聲玉振,教化大眾開拓視野及提振心靈。由於金鐘獎早期較具教化意味,前14屆皆由政府官員擔任主持人。直至1996年,廣播類還設有「對大陸新聞節目」及「對大陸心戰節目」的獎項,透露政府對廣播節目的政治目的。
1980年第15屆金鐘獎首度改為藝人登場主持,由張小燕、陶大偉等6位「演藝人員」聯合主持,同時第一次開放電視台全程錄影轉播。有別於前14屆事前公布得獎者,純粹頒發獎項,這屆金鐘獎也首次採用入圍競選的方式,在典禮當天才揭曉得獎者。
同年開始,主辦單位邀請國際間知名的廣播電視人士參加,如香港藝人沈殿霞及鄭少秋共同進行歌曲表演,美國演員伊娃嘉寶夫婦擔任頒獎人等。擴大舉辦的第15屆金鐘獎頒獎典禮,型式被延續至今。
消失的新聞類獎項
新聞類獎項在金鐘獎中曾是重要的一環,從第1屆開始,便針對廣播部分設有「新聞節目最佳獎」。直到2000年走入歷史的「新聞節目主持人獎」及「新聞採訪獎」,皆在金鐘獎中表揚當年傑出的新聞工作者,如最後一位金鐘主播、新聞節目主持人獎項,由方念華以《TVBS-N晚間九點整最前線》獲得。
不過新聞媒體被普遍認為負有監督政府之責,由政府機關頒獎給新聞媒體,始終被認為有角色衝突,行政院新聞局遂在2001年宣布,金鐘獎將不再設置新聞類獎項。現行的金鐘獎勵要點也規定,新聞類節目不受理報名。
在前新聞局長蘇正平的推動下,由企業界共同捐助的「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在2002年成立,期待能讓民間新聞獎符合「第四權」的風貌,取代威權政治下所創設的官方新聞獎。
超時問題怎麼解?
電視金鐘獎包含多元領域,也讓獎項數目加起來成為三金之首,以第56屆為例,共有39個獎項。歷屆典禮超時已成常態,不過近年被批最嚴重的一次,莫屬第55屆金鐘獎。頒獎典禮從19時開始,原表訂23時30分完成,直到24時28分才結束,讓戲劇節目的3項大獎超過凌晨公布。
第56屆金鐘獎強調典禮精準控時,主辦單位特別增設「時間大使」,由唐綺陽及炎亞綸柔性提醒得獎人注意致詞時間。擔任主持人的網紅視網膜在典禮前時便表示,若延遲一分鐘就要喝一杯自己最討厭的香菜汁,希望大家把握時間,不過典禮最終也還是超時13分鐘,在23時43分結束。
本屆除了頒獎之外,表演節目僅邀請音樂創作人陳明章開場、一段脫口秀,還有動力火車的演唱,將多數時間皆用在頒獎,與過往相比少了許多串場環節。
文化部今年宣布第57屆金鐘獎參考美國艾美獎多場次頒獎概念,電視部分將以「節目類」頒發21項獎項,及「戲劇類」頒發項27項,分成兩天舉辦,除避免典禮過於冗長,也讓企製能發揮空間,以及得獎者有更充裕的時間致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