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非包船或俱樂部遊艇禁載客 業者批法規落後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灣這幾年致力發展海洋觀光及遊艇產業,日前航港局卻發文重申,非自用遊艇不能載客,除非包船或加入俱樂部,但也要同地點、同批人上下船,不能中途載客或讓客人離開。這樣的規定與遊艇產業營運現況矛盾,引發業者跟民代質疑法令跟不上時代、缺乏彈性。

工作人員正在碼頭整理遊艇,高雄這幾年在亞灣跟興達港等規畫遊艇碼頭,要發展海洋跟遊艇產業。航港局日前卻發文重申,依船舶法,非自用遊艇不能載客,除非包船或加入俱樂部,但也要同地點、同批人上下船,不能中途載客。這樣的法規解釋,跟現行遊艇營運狀況矛盾。

台灣遊艇公會理事長龔俊豪指出,「你(包船 )到小琉球突然有事,我可能坐個載客船先回公司處理,然後剩下的他的朋友、親戚就原船再載回來,可是就中途少了一個人,這又變成是違反船舶法的一個規定。」

高雄7月中才簽約興達港遊艇碼頭BOT案,遊艇業者原本有意推出藍色公路行程,遊客可從高雄港上船,一路到蚵寮漁港、興達港觀光,若照法令,遊艇根本無法中途讓旅客下船觀光,讓業者認為彈性不夠。

高雄市海洋局副局長黃登福表示,「防止遊艇從事載客的營運之下,適度鬆綁中途的停靠港,這個是一個方式。我們會去函跟交通部航港局建議,由主管機關跟相關機關做一個協調,看能不能做一個適度的開放。」

交通部航港局船舶組長劉嘉洪表示,「怎麼樣的(營運)行為是大家可以接受的,或者是說符合現行法令的,我們現在大概還是在集思廣益,尋求最大共識的階段。」

台灣要發展海洋觀光,但現行法令卻跟不上時代,民代預計這個月在立院提出修正動議。航港局也表示,非自用遊艇會參考英國商用遊艇管理,針對定義文字修正,讓業者更清楚如何營運,也會鬆綁限制、增加彈性,並強化乘客安全管理。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