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勾著電線予後壁車挵死 今判國賠541萬
陳冠勳 陳立峰 / 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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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條電線,緊靠橋邊,收攏整齊,但時間倒回2015年,有名高姓婦人,騎車行經新北市永福橋下方道路,因為電線垂落,發生死亡事故。
死者家屬指控,永和區公所及委外廠商有過失,訴請國賠1350萬,而法院認定,委外廠商,只負責路燈維護;沒把電線排除,是區公所疏於管理,和婦人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判賠包括醫療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費用,共541萬多元。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發言人 陳婷玉:「本案相關的電線,被人家私接附掛在那裡,那永和區公所對於這個,被附掛的電線,有排除的義務,卻沒有盡到排除」。
全案纏訟多年,死者家屬,從一審敗訴、二審改判勝訴後,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如今,高等法院更一審,再次獲判勝訴,家屬低調不願多談,區公所則表示遺憾,但強調會再上訴。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區長 陳怡君:「那這相關的作業疏失的部分,我們覺得就是說,廠商在巡查的時候(有問題),他都應該要先來通報我們來做處理,那他就這個部分,到目前為止,我們是沒有查到,他是有通知這樣的一個動作,所以我們覺得他應該也要分攤一些責任」。
事故發生後,區公所全面檢視,成立相關小組,定期清整纜線,接獲垂落通報,也立即派員處理,畢竟用路人行車安全是無價,政府要好好把關,不該讓相同悲劇,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