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新北衛生局女職員墜樓案 前主管涉妨害性自主遭求刑15年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新北市衛生局一名林姓女員工,前年7月從衛生局大樓墜樓身亡,生前在臉書發文控訴遭前主管、與衛生局簽約合作的長照機構的廖姓執行長性侵,檢方去年調查後,處分不起訴,家屬不服再議。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案情逆轉,廖姓執行長被依妨害性自主及妨害自由罪起訴,並求處重刑。

林姓男子在臉書中透露著對遭到主管性侵、含怨而死的的妹妹的思念,因為他的妹妹,原本是新北市衛生局的約聘人員,前年7月卻從衛生局大樓墜樓輕生。她生前在臉書中發文控訴遭前主管、與衛生局簽約合作的長照機構廖姓執行長性侵。

被害人兄長提到,「我們有反映一些很多的疑慮跟困惑的地方,並沒有得到很合理的解釋,就提出再議。」他補充,「檢察官重新看過之後,才會有這一次的判決(起訴),就時間一直拖,其實就面對司法這樣子,每一次開庭結束可能都是每一次再回憶起這段事情。」

原本檢方調查後,以證據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家屬不服再議,並且從被害人留下的隨身碟等遺物找新事證。

全案發回後,檢方傳喚相關證人,檢視被害人的網路發文,並且綜合所有證據,認為被告觸犯強制性交,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的重罪,並且強迫妨害被害人自由。妨害性自主部分,從重求刑15年,妨害自由,求刑1年。

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說,「導致A女(被害人)最後有一個死亡的結果,而且這個被告以強制的方式,妨害A女行使自由離去的這個權利,而且迫使A女行無義務之事,所以認為被告的犯行比較重大,對這個被告分別具體求刑15年以及1年。」

對於全案逆轉起訴,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對於同仁發生事故感到難過,尊重司法偵辦結果。這個機構與衛生局的合約,至今年8月到期,重新招標時,全案會納為重要參考依據。案發後,廖姓男子已遭到撤換。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