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涉嫌不正當訊問、辱罵律師 遭判罰10個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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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一名顏姓檢察官,涉嫌對被告不正當訊問等,逼迫認罪;更在檢察官論壇辱罵律師,種種作為遭到檢舉。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她開庭態度不佳、行為不檢,有違失,通過將她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判決顏姓檢察官需罰款10個月的月俸,全案可再上訴。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表示,「檢(評)會認為有4個違失,建議給予申誡的處分。我們的職務法庭合議庭認為說,申誡處分過輕,所以改以罰款現職的月俸額,總額是罰10個月。」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顏姓檢察官的違失行為不是偶發單一事件,由於她情緒控管不佳、思想偏激,且無法調適工作壓力,經常導致辦案方式與裁量權行使出現不當,衍生不必要的風波;更讓被告對司法有負面觀感,違失情節重大。不過考量她勇於任事、坦白認錯,而且事發都在她剛分發的前幾年,偵辦經驗仍有不足,因此在符合比例原則下,判決罰俸10個月,可以產生相當程度的警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