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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818集會遊行案 黎智英判一年徒刑、立即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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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818反送中集會遊行案,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違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法院下午宣判,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區諾軒、梁國雄判刑8到16個月,立即發監;另外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則被判11個月,緩刑兩年;吳靄儀及何俊仁則是1年徒刑緩刑兩年。而831案傍晚也宣判,黎智英被判刑8個月,另外檢方又加控黎智英違反國安法兩罪,最重將面臨無期徒刑。

法庭外排起長長人龍,有民眾加油打氣,歐盟及多國駐港代表也到場,前年818維園集會及831集會案16日宣判,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82歲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都是首次被定罪。
 
李柱銘一早抵達法院表示心情平和,昨天晚上睡得也好,最重要的是要繼續保有希望,李卓人說:「繼續有希望,因為只要有希望,所有事情都能成功。」、「大家繼續一起同行,牆內牆外同行。」

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我們並沒有後悔,我們最重要要做到一件事,也是最低限度每個人要做到的事,就是要說真話。」

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則手拿吳乃德所寫的「臺灣最好的時刻」抵達法院,強調政府可以把我們關起來,但不能把香港人的良心關起來,吳靄儀則在法庭上以英文抗辯指出人民行先於法律,因為法律必須為人民服務,而非相反。
 
法院下午四點半做出宣判,黎智英、李卓人被判一年徒刑;梁國雄則是一年半;何秀蘭、區諾軒8個月及10個月;吳靄儀、何俊仁一年徒刑,緩刑兩年;梁耀忠 8 個月,緩刑一年;李柱銘判11 個月徒刑,緩刑兩年。李卓人等人立即入監服刑。

831遊行下午也宣判,黎智英被判8個月、楊森8個月緩刑1年、李卓人6個月。另外黎智英在提訊時又被加控加控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等兩罪,延押到6月15日再訊。這兩項罪名將面臨判處3到10年監禁,但加控後罪上加罪,恐面臨10年以上甚至是無期徒刑的最高刑罰。

1618575296t.jpg香港818反送中集會遊行案,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違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法院下午宣判,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則被判11個月,緩刑兩年。(圖/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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