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誘騙30孩童拍不雅照 一審重判10年
王柔婷 陳顯坤 溫正衡/高雄 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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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去年,台南有一名賴姓男子,涉嫌以送遊戲點數,或者是寶物為理由,誘騙學童拍攝不雅照和影片,約有30幾名學童受害。台南地院在下午宣判,被告被判處十年重刑。
去年台南警方查毒,鎖定畫面中這名賴姓男子,卻從他手機中發現30多名孩童的不雅照與影片。原來他涉嫌用送遊戲點數或寶物為由,誘騙孩童拍照錄影。台南地院16日下午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賴姓男子10年有期徒刑。
台南地院庭長林臻嫺說明,「犯後雖坦承大部分犯行,但是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或賠償。在考量他的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分別量處7年2月共4罪、3年2月共7罪,有期徒刑3年7月、1年7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0年。」
法官認為男子對被害人身心健康危害甚大,一審判刑10年,全案還可上訴。
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表示,「照片傳給別人可能的後果,看到別人的一些猥褻或者私處照片,然後幫忙傳出去。這裡面所牽涉到的問題,通常學校不太在教,因為我們的學校整個被升學主義所綁架。」
案件中,不少被害人都因被威脅拍下不雅照,人本基金會呼籲學校加強網路安全教育。而勵馨則希望防治兒童性剝削的數位專法儘快通過。
勵馨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社工督導顏莉璟認為,「儘快設立防治兒童性剝削的數位專法,讓警政單位可以有更多的權力,更主動積極的去偵辦這樣子的案件。」
勵馨認為,專法通過後,警方可直接下架不雅照,避免不斷轉傳。雖然網路詐騙不斷翻新,家長也可教育孩子,遇到對方有奇怪要求要保持警覺,甚至可用「要先報告父母或老師此事」等話術來阻嚇對方。
去年台南警方查毒,鎖定畫面中這名賴姓男子,卻從他手機中發現30多名孩童的不雅照與影片。原來他涉嫌用送遊戲點數或寶物為由,誘騙孩童拍照錄影。台南地院16日下午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賴姓男子10年有期徒刑。
台南地院庭長林臻嫺說明,「犯後雖坦承大部分犯行,但是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或賠償。在考量他的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分別量處7年2月共4罪、3年2月共7罪,有期徒刑3年7月、1年7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0年。」
法官認為男子對被害人身心健康危害甚大,一審判刑10年,全案還可上訴。
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表示,「照片傳給別人可能的後果,看到別人的一些猥褻或者私處照片,然後幫忙傳出去。這裡面所牽涉到的問題,通常學校不太在教,因為我們的學校整個被升學主義所綁架。」
案件中,不少被害人都因被威脅拍下不雅照,人本基金會呼籲學校加強網路安全教育。而勵馨則希望防治兒童性剝削的數位專法儘快通過。
勵馨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社工督導顏莉璟認為,「儘快設立防治兒童性剝削的數位專法,讓警政單位可以有更多的權力,更主動積極的去偵辦這樣子的案件。」
勵馨認為,專法通過後,警方可直接下架不雅照,避免不斷轉傳。雖然網路詐騙不斷翻新,家長也可教育孩子,遇到對方有奇怪要求要保持警覺,甚至可用「要先報告父母或老師此事」等話術來阻嚇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