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2016內線交易案 張念慈等5人二審維持無罪

生技公司浩鼎內線交易案,張念慈等5名高層,被檢方依涉犯證交法等罪起訴,一審獲判無罪,案件打到二審,經過一年多審理,高院1月26日維持五人無罪判決。

生技公司浩鼎2016年爆出內線交易,張念慈等5名高層,被控提前得知研發乳癌新藥的解盲可能失敗,搶在「重大消息公開前」賣股避險,被檢方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起訴,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不服再對張念慈提上訴,高院經過一年多審理後,1月26日判決出爐,維持原無罪判決。

合議庭認為,檢察官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被告在解盲前,提早得知測試結果,從而出脫股票避險,另外檢方還指出三項可能影響浩鼎股價的理由,也被法院裁定要件不符,無法構成有罪。

高等法院發言人劉方慈表示,(本院)認為檢察官所指的重大消息,都是科學上試驗的「未必結果」,不具有明確性以及重大性,跟證券交易法所定的重大消息要件不符,無從認定張念慈等人利用重大消息,買賣浩鼎公司股票。

這起案件,曾牽扯到時任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當時翁啟惠也被指控,在任內技轉給浩鼎的研究專利,可能牽涉利益關係,遭到檢方起訴。不過,由於難以認定涉有行賄和收賄,翁啟惠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不再上訴。如今張念慈等人也獲判無罪,檢方還可上訴,不過將受到速審法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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