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修法限縮檢方偵查權 民團籲台灣借鏡

陳冠勳 張梓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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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日前修法限縮檢方偵查權,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認為台灣可以做為借鏡,因為國內檢察官獨攬指揮、偵查、起訴等過多權利,提出偵查主體回歸警察等訴求,有法律專家則表示,可以朝日本「雙重偵查主體」來做調整。

訴求檢察制度改革,因為南韓日前修法大幅度限縮檢方偵查權,反觀國內檢察體系,台灣陪審團協會認為,數十年沒改革還在原地踏步,讓檢方獨攬指揮、偵查、論告等權力。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為祥表示,「檢察官的權力是主動的,他後面有整個國家資源,甚至是他可以因為我們制度上面使然,他可以指揮這個警察、憲兵、調查局,所以我們檢察官的權力,可以說是世所罕見。」

改革理由除了訴求設立專有的檢察官法,也呼籲把偵查權下放到司法警察,畢竟案發第一時間通常最快到場的都是警方,還要限制檢方的起訴和上訴權,針對不適任檢察官,加強有效的淘汰制度。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表示,「日本的雙重偵查主體,或許我們可以考慮走那邊的路,這個雙重偵查主體是由司法警察去做第一線的偵查,檢察官就是一種補充性的第二線的偵查。」

這回南韓限縮檢察官權限,有法律學者表示,如果比照韓國認為太過激進,也可以先朝日本檢察制度調整,一步一步進行改革。

記者 陳冠勳 張梓嘉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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