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不上訴 「浩鼎案」翁啟惠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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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研院長翁啟惠,被指控收受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賄賂,協助浩鼎取得醣分子研究成果,遭到檢方起訴,去年12月底,士林地院以證據不足,判決翁啟惠和張念慈無罪,士林地檢署今天決定不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之前是依貪污治罪條例期約賄賂、收受賄賂罪嫌起訴翁啟惠,另依期約賄賂、交付賄賂罪嫌起訴張念慈,士林地檢署表示,考量如果依在偵查中所蒐集的證據,上訴到二審法院,依目前訴訟實務運作方法,以及對貪汙有罪判決證據證明力所採用的門檻,研判難獲得改判有罪機會,因此放棄上訴,全案翁啟惠和張念慈無罪確定。
檢方之前是依貪污治罪條例期約賄賂、收受賄賂罪嫌起訴翁啟惠,另依期約賄賂、交付賄賂罪嫌起訴張念慈,士林地檢署表示,考量如果依在偵查中所蒐集的證據,上訴到二審法院,依目前訴訟實務運作方法,以及對貪汙有罪判決證據證明力所採用的門檻,研判難獲得改判有罪機會,因此放棄上訴,全案翁啟惠和張念慈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