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車禍事故時有所聞,很多民眾都以為發生車禍後,應該要趕快下車拍照存證或查看;但在車流量大且車速快的國道上,這卻是相當危險的做法,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後方來車追撞。國道大隊呼籲民眾,出車禍時若車輛還可以開,要儘快將車移下交流道等安全地方,放警示標誌,人則退到護欄外側等待警察到來,才是保命之道。
民眾劉先生說:「後面的車開太快了,有時候你路障如果沒有做比較遠的話,很容易就直接追撞下去了。」
民眾施先生表示,「很多在國道發生車禍,人下來之後,反而會比較危險。」
民眾發生事故後把車停在車道的狀況每天都有,但國道車速快、車流量大,不管是人或是車留在車道上面,都很危險。
國道警察提醒民眾,若是輕微事故,應該趕快將車移離車道。
國道警第四公路大隊新營分隊小隊長陳正書說明,「(車禍後若)無人員受傷,車輛可以移動,請盡速拍照,如果有行車影像記錄器,記錄事故經過(就)可免拍照,快速將事故車輛移至安全處所,等候警方處理。」
國道警察表示,車禍後若車還能行駛,卻沒儘速拍好車禍位置,就把車移到路邊,妨礙到交通,依法可處600到1800元的罰款。若事故中有人受傷,只要當事人同意,還是能將車先移到安全處所,等待警方處理,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國道警第四公路大隊新營分隊小隊長陳正書說明,「(車禍後若)無人員受傷,車輛可以移動,請盡速拍照,如果有行車影像記錄器,記錄事故經過(就)可免拍照,快速將事故車輛移至安全處所,等候警方處理。」
國道警察表示,車禍後若車還能行駛,卻沒儘速拍好車禍位置,就把車移到路邊,妨礙到交通,依法可處600到1800元的罰款。若事故中有人受傷,只要當事人同意,還是能將車先移到安全處所,等待警方處理,避免二次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