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周庭、林朗彥 因參與包圍警察總部遭判刑
陳淑敏 王德心/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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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三人,因為去年6月參與包圍警察總部,法院今天下午宣判,黃之鋒判刑13.5個月、周庭判刑10個月、林朗彥判刑7個月,三人必須即時入獄。陸委會對此表示深切的關切與遺憾,並稱有關方面未能善盡政府保障人民權利之責,反而不斷秋後算帳、清除異己,破壞香港的穩定繁榮。
2日一早香港媒體拍到,黃之峰與林朗彥在獄中坐上囚車前往法庭。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因為參與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警方以「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
中午,方仲賢走出警局,以1萬港元獲得保釋。方仲賢認為警方已經滋擾到他本人以及親友,香港正面對白色恐怖,呼籲港人不要停止繼續發聲。
2日一早香港媒體拍到,黃之峰與林朗彥在獄中坐上囚車前往法庭。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因為參與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警方以「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
港媒報導指出三人已經認罪,西九龍法院2日下午宣判:黃之鋒判刑13.5個月、周庭判刑10個月,申請保釋被拒,林朗彥判處7個月,三人必須即時入獄。黃之鋒也托律師轉達,很抱歉未能和大家繼續站在街頭社區作戰,他會撐住不要放棄。
在這項宣判的前一天,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強調,去年修訂逃犯條例,香港受到暴力破壞;她作為行政長官,必須帶領香港恢復秩序。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說:「做為行政長官,我帶領特區政府,從混亂中重整秩序,我對此沒有感到內疚。」
此外,香港浸會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2日清晨,被20多名警方上門拘捕。警方表示,去年8月抗爭運動中,在方仲賢身上搜出10支高功率雷射筆,屬工業或軍事用途,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及妨礙司法三項罪名起訴;浸會大學學生會批評警方濫捕。
香港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說明,「這名男子並沒辦法提供合法證明,或者合理辯解,為什麼藏有這十支多功率雷射裝置。」
香港浸會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則表示,「我可以在這裡強烈譴責香港警察跟這個不公義的政府,在滋擾我們這一群追求民主自由的香港人。」
在這項宣判的前一天,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強調,去年修訂逃犯條例,香港受到暴力破壞;她作為行政長官,必須帶領香港恢復秩序。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說:「做為行政長官,我帶領特區政府,從混亂中重整秩序,我對此沒有感到內疚。」
此外,香港浸會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2日清晨,被20多名警方上門拘捕。警方表示,去年8月抗爭運動中,在方仲賢身上搜出10支高功率雷射筆,屬工業或軍事用途,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及妨礙司法三項罪名起訴;浸會大學學生會批評警方濫捕。
香港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說明,「這名男子並沒辦法提供合法證明,或者合理辯解,為什麼藏有這十支多功率雷射裝置。」
香港浸會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則表示,「我可以在這裡強烈譴責香港警察跟這個不公義的政府,在滋擾我們這一群追求民主自由的香港人。」
中午,方仲賢走出警局,以1萬港元獲得保釋。方仲賢認為警方已經滋擾到他本人以及親友,香港正面對白色恐怖,呼籲港人不要停止繼續發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