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或酒駕致死、重傷須拘留? 內政部態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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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相關修正草案,有立委提出,如果毒駕或酒駕致人重傷、死亡者,可處拘留3天以下拘留,並禁止接見通信;不過,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強調,酒駕問題,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都已經建構了完整的法律體系,因此對修法存有疑慮。
今年8月,台南有議員爆出民眾到銀行兌領三倍券被拒絕,還被封鎖消息,結果該名議員遭檢調單位傳訊調查,最後獲地院裁定不罰,有民代則指控民進黨是「綠色恐怖」。國民黨立委認為,為了打擊假訊息,今年警方依法移送案件數,比去年大幅增加,裁罰率卻只有2成,質疑就是社維法的條文定義不明確,因此提起出修法。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解釋,「修正為散布謠言,足以影響有關社會、經濟、民生、醫療等事項之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者,以善意發表言論,以行為人之能力,經相當查證者不罰之規定。」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表示,「63條需不需要修?我說不要修,為什麼?28、29條早就提供造謠可以不罰的裁量條款了。」
另外,還有立委提案,要讓毒駕或酒駕致人重傷、死亡者先拘留3天,期間內禁止接見通信,但內政部次長邱昌嶽持保留意見。
內政部次長邱昌嶽說「社維法它的本質定位,是事後的實體處罰,並非事中或現場的程序處置,所以這個都是剝奪人身自由的一個實體處罰規定。」
邱昌嶽表示,社維法的定位是「事後」的實體處罰,而非現場處置,也涉及即時性及侵害人權的問題;同時也強調,酒駕問題,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都已經建構了完整的法律體系,因此內政部對此存有疑慮。
今年8月,台南有議員爆出民眾到銀行兌領三倍券被拒絕,還被封鎖消息,結果該名議員遭檢調單位傳訊調查,最後獲地院裁定不罰,有民代則指控民進黨是「綠色恐怖」。國民黨立委認為,為了打擊假訊息,今年警方依法移送案件數,比去年大幅增加,裁罰率卻只有2成,質疑就是社維法的條文定義不明確,因此提起出修法。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解釋,「修正為散布謠言,足以影響有關社會、經濟、民生、醫療等事項之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者,以善意發表言論,以行為人之能力,經相當查證者不罰之規定。」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表示,「63條需不需要修?我說不要修,為什麼?28、29條早就提供造謠可以不罰的裁量條款了。」
另外,還有立委提案,要讓毒駕或酒駕致人重傷、死亡者先拘留3天,期間內禁止接見通信,但內政部次長邱昌嶽持保留意見。
內政部次長邱昌嶽說「社維法它的本質定位,是事後的實體處罰,並非事中或現場的程序處置,所以這個都是剝奪人身自由的一個實體處罰規定。」
邱昌嶽表示,社維法的定位是「事後」的實體處罰,而非現場處置,也涉及即時性及侵害人權的問題;同時也強調,酒駕問題,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都已經建構了完整的法律體系,因此內政部對此存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