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修社維法 毒駕、酒駕致死傷拘留3天

要遏止酒駕、毒駕,有立委提案要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明定吸毒開車或者是毒駕酒駕,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應該要立刻拘留3天,並禁止接見通信。但內政部認為,在實務方面會有即時性問題,因此持保留態度;還有立委質疑,這種做法是民粹。而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也呼籲說,應該要從長計議。

2019年2月,台中一名陳姓男子無照三度酒駕,高速逆向撞死兩人,遭判刑7年。一樣是酒駕致死意外,同年7月,台中也有一名婦人遭酒駕的垃圾車駕駛輾斃,重傷不治。
 
酒駕、毒駕層出不窮,造成許多家庭破裂,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明訂如果車輛駕駛人吸毒,或是酒精濃度超標,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處拘留3天以下或罰鍰,而且拘留期間禁止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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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說:「我國目前毒駕及酒駕的問題日趨嚴峻,期待加強相當這個懲責,用以嚇阻不法。」

立委魯明哲表示,從2014年到2019年,吸毒駕車遭取締案件超過15000件;酒駕肇事光2019年的受傷死亡人數,就超過5000人,因此有修法嚴懲的必要。
 
不過,內政部則認為,以社維法開罰,有違反憲法原則的疑慮,且該法屬於事後實體處罰,不具當場即時性。

內政部次長邱昌嶽說明,「酒駕、毒駕的問題,在現行的法律及相關制度,已經有刑法185條之3,道路交通,道交條例第35條,還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條,已經建構一個完整、成熟的法律體系。」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也質疑,「連受刑人都不能這樣子限制,你怎麼會酒駕之後,可以把他抓起來關3天?這個是,完全就是民粹。」

針對酒駕問題,又有修法的提案,酒駕防制協會認為,目前在刑法上,相關處罰、配套都算是完備。要有效遏止酒駕,應該著重在罰責的宣傳。

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祕書長林美娜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提案修法),它現在主張的是對人一個拘留,可能大家都需要再從長計議、多做討論。」

酒駕防制協會呼籲政府,要加強對累犯的高風險族群,還有剛出獄的更生人,提供像是細胞簡訊、道安講習等資訊,告知違法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將會被重罰,才能有所警愓,以有效降低酒駕的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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