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醫用口罩混充醫用 興運企業社遭偵辦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藥政科長朱孝芳說:「因為他(興運企業社)有剩他(順易利)的一些盒子,送的一些空盒,所以他把順易利的醫用口罩的這個盒子裡面,放了加利一般台灣製的口罩,本局就立刻要求他,能夠下架回收。」
衛福部食藥署南管中心,7日會同高市衛生局到大樹區的興運企業社查驗,發現標示與內容物不符的口罩總共有360盒,其中339盒販售給5家藥局和2家公司,剩餘的21盒則直接販售給一般民眾。衛生局表示,民眾如果有購買到順易利的口罩,包裝上又印有興運企業社,就可以拿回去原通路退貨。
興運企業社的老闆娘表示:「至少我給他10盒,他(藥局)可以分給很多客人,都有得買到活性碳口罩,我是基於這樣,那當然也是不對就是不對,就是不能用這種方式。」

分裝口罩販售又以加利公司的口罩混充,雙方是否有利益關係,還有待檢方調查釐清。而衛生局也表示,混充口罩都有通過檢驗,但擅自冒用他人口罩名稱分裝,已違反藥事法,將可處5年以下或併科新台幣20萬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