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連儂牆受破壞 中國交換學生涉案


佇清華大學、校學內的連儂牆、今年九月,予一个姓劉的中國學生剺害去,才知影是因為海報的言論袂順伊的意,才去破壞,毋過學生會也堅持欲共告,12/26新竹地方法院也宣判,這位姓劉的中國學生愛罰6千箍。


香港反送中事件引發台灣校園發起聲援行動,連儂牆更是遍地開花設置。只是沒想到今年9月,在清大內的連儂牆卻遭一名劉姓陸生撕毀,新竹地院審理,全案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罰6千元,得易服勞役6日偵查終結。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陳玉華==
言論自由表達方式
不得侵害他人財產法義
本案被告任意毀損
清大學生會長及其他成員
張貼的物品
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
考量被告犯罪後
坦承犯行的態度
判決該名陸生
犯刑法毀損他人物品罪
處罰金新台幣六千元


對於判決,清大校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主任檢察官則是呼籲民眾,言論自由表達方式,還是要尊重他人的財產,不得任意破壞。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陳玉華==
本署在此呼籲
言論自由的表達方式
仍然要尊重他人的財產法義
不得任意毀損他人的物品


據了解,當時劉姓女學生在公布欄,看到張貼海報與自己理念不合,所以把海報撕毀,學生會知道後堅持提告,如今判決下來,這也是台灣第一件因為撕毀連儂牆而被宣判的案例。

記者 張君豪 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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