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抗議修勞基法去倒鐵路 北檢對這15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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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勞基法修法,敨縛七休一等規定,勞動團體佇三讀進前,躺在鐵支路抗爭,予人用公共危險罪來送辦,北檢認為是佇列車放慢無駛行的情形,才跳落月台,無來造成公共危險,今仔日也共「無起訴」處份。
勞工團體穿著工會背心跳下月台,接著拉起布條在台北車站的軌道上躺臥,這是2018年1月18號反對「勞基法修惡」的臥軌抗爭,當時包含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前秘書長林佳瑋等15人,都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歷經一年半,台北地檢署認定,他們是在列車放慢速度、停駛的狀態,才跳下月台,但不致於造成公共危險,因此,對15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先是在勞基法增訂一例一休,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上任後,二度修改勞基法,有條件鬆綁七休一等規定,勞團當時極力反對,在三讀通過之前包圍立法院,事後轉往台北車站臥軌,要求撤回修正案。獲得不起訴處分,當事人表示,感謝檢察官能理解勞工的弱勢處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顧問 林佳瑋==
我們知道採取這樣子的方式
會造成一些人的不便
但是我們也真的希望
台灣勞工可以體諒我們
真的是逼不得已
才必須使用這樣子高強度的方式
來讓社會理解說
其實這個勞基法修惡下去
可能會導致更多過勞危機
在臥軌方面
我們非常感謝檢察官方面
對於勞工弱勢的理解
台灣史上第三次的臥軌抗爭,當時沒有實質阻擋修法,但勞團稱,未來會持續監督政府對七休一和責任制等放寬,扭轉勞資不平等處境。
記者 黃怡菁 郭俊麟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