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置焚化爐再生粒料無防護 雲林遭監院糾正

王威雄 / 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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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垃圾堆置問題,雲林縣府委託外縣市焚燒垃圾,去年將回運的垃圾焚化爐渣暫置在口湖鄉垃圾掩埋場預定地沒蓋好幾個月,監察院通過糾正要求縣府改善。

垃圾焚化後的再生粒料,露天放在口湖鄉垃圾掩埋場預定地,因為沒做任何防護措施,去年七月份經地方議員陳情抗議,後續才將這些再生粒料移除,但經監委調查,恐已造成環境汙染,七號通過對雲林縣政府糾正案,要求改善。

監察委員 仉桂美說:「進出場是少了蠻多的,那這當中很可能是風吹雨打,下雨沖刷流失掉都有可能,所以覆蓋的那一塊,因為你沒有覆蓋,那當然還會造成環保上的汙染。」

監察委員表示,去年3月到7月間,雲縣府共回運2219公噸垃圾焚化再生粒料,露天暫放在口湖垃圾掩埋,但離場量剩1935噸,顯示部分可能因為沒做任何防護措施而流失,對此雲林縣環保局表示虛心接受。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 林武宏說:「沒有體恤到附近民眾的疑慮部分,我們都虛心接受,那深自檢討,確實在這部分這樣子露天堆放並不是很恰當,後續我們運回來底渣粒料,我們都找到適當妥善地點。」

環保局表示,對於監委也針對縣內,推廣使用垃圾焚化廠再生粒料獎勵辦法,並沒具體明訂獎勵金使用用途,恐怕讓回饋金使用上會有落差,目前正研擬討論,是否規定讓縣內再生粒料獎勵金用途更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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