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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山國中老師蕭曉玲遭到校方解聘,2016年台北市長柯文哲曾經同意撤銷解聘處分案,但今年2月教育局決議維持解聘處分。蕭曉玲上午前往監察院陳情,希望監察院能成為她最後的正義救濟。 
 
遭到中山國中解聘的音樂老師蕭曉玲,上午在作家馮光遠、律師劉繼蔚等人陪同下到監察院遞交陳情書,批評台北市政府出爾反爾,讓她面臨解聘、撤銷、又解聘的狀況。 
 
前北市中山國中老師蕭曉玲說:「這個案子非常重要,因為這代表台北市政府對監察院是欺上又瞞下,早就已經符合彈劾的資格了,也不再是只有簡簡單單的糾正而已。為什麼王美玉監委你可以查這麼久然後都不作為?」 
 
會讓蕭曉玲如此不滿,起因於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說這一案堅持程序正義。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2016年時曾說,「就算她是有問題,那你就照程序走嘛。而不是說把她解聘後,兩個禮拜再給她一個說明,說你被解聘了。」 
 
2008年蕭曉玲解聘案通過,2011年法院三審定讞蕭曉玲敗訴,2013年監察院提出糾正,3年後北市府同意撤銷解聘處分,教育局也發布新聞稿。2017年有監委申請自動調查,今年2月教育局重啟評議,決議維持解聘。 
 
北市教育局專委陳素慧說:「是市府回應監察院說明的文件,而不是對外發生法律效力處分的文件,所以實際上並沒有做任何同意撤銷她原來被解聘的處分。」教育局指出從來沒有正式同意撤銷的公文,也強調法院的判決是同意不續聘,因此今年2月的評議小組就相關資料,決議尊重原處分,柯文哲也透過發言人表示,蕭曉玲案一切均依法行事,柯文哲並非為選票欺騙大眾,市府也不回應政治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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