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非賽期間參亞冠賽 球員工會控 「不當勞動」

中華職棒和球團去年安排球員,參加亞洲職棒冠軍爭霸賽,但球員工會指出,這不屬於合約內容的賽事,當時要求團體協約,但聯盟和Lamigo球團消極,拒絕團協。昨天球員工會首度向勞動部遞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書」,勞動部今天收到申請書表示,最快下周進行資料初審。 

 
2017年中職聯盟和球團,在非職棒比賽期間,安排球員參加亞洲職棒冠軍爭霸賽,當時就引起中職球員工會質疑,這樣的比賽是否為球員應該承擔的業務?去年10月,球員工會發函給四大球團和中職聯盟,針對規章改革和球員合約解釋進行團體協商,卻只有富邦、統一和兄弟球團,願意見面討論,Lamigo球團和中職聯盟沒有回應,工會等到90天申訴期最後一天,在今年的3/20,正式向勞動部遞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書。 
 
台北市職棒球員工會發言人趙子維表示,「 我們所認知的明確的賽事,就是只有熱身賽、季賽、季後賽,包括明星賽,另外多餘的賽事,我們認為不在勞工的期待值內;也就是說這些賽事,我們並不清楚。很有可能這個賽事是可以舉辦的,可能一年365天,我們的雇主、球團可以叫我們參加400場的比賽。」
 
目前中職有95%的球員,總共215人是球員工會成員,為了爭取權益,球員工會不願再忍受,決定依法來催促LAMIGO球團和中職聯盟,出面進行團體協商。這也是球員工會首次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先這個案子做初審,然後調查、再來做詢問,三個月到四個月內會處理完。」勞動部最快下週就會進行資料初審,成案後將請Lamigo球團、中職聯盟和球員工會進行答辯。
 
至於被指控涉及不當勞動的中職聯盟發出聲明反駁,不曾拒絕工會提出的團協請求,工會不應刻意誤導社會大眾,中職聯盟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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