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臥軌抗爭 警逮捕15人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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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勞工團體臥軌癱瘓台鐵交通,警方今天以公共危險和鐵路法等罪,移送地檢署,這也是台灣工運史上,第三度臥軌抗爭事件
勞工團體突襲台北車站,先是佔領月台,再展開臥軌行動,癱瘓台鐵交通,最後遭到警方強制驅離,並有15人遭到逮捕。
==勞工團體委任律師==
開始有人拒絕
緊急聯絡律師之後
知道可以拒絕按掌紋之後
警察態度開始丕變
變得十分強硬
說你們不配合的話
我們是要立刻把你們上手銬
送到地檢署
勞團以臥軌表達訴求,最後遭到警方以涉犯公共危險和鐵路法等罪,移送地檢署,而回顧台灣的工運史,最近一次在2013年關廠工人的抗爭,也曾經發動臥軌行動。
不滿被當時的勞委會追討代償的款項,將近40名工人,佔據臥道,表達訴求,不只和警方爆發衝突,也造成40班列車誤點,事後,檢方認定臥軌行為,沒有造成公共危險,認定關廠工人沒有違法,因此 予以不起訴處分,時間再往前推,工運首次臥軌抗爭,其實是在1996年。
一群遭到資方惡意倒閉的工人,面對退休金和資遣費求助無門,在自主工聯會長曾茂興的帶領下,工人展開臥軌抗議,事後,曾茂興則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0個月,卻也催生了失業給付和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台灣工運總共發動3次臥軌抗爭,不過,有網友則在臉書上po出一張,1987年要求國會改選,中華商場旁遭民進黨抗議群眾阻斷的縱貫線鐵路,,不同於政治抗爭,這次勞團抗議勞基法修法,成為民進黨執政後 首次面對的群眾臥軌抗爭挑戰。
記者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