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證人身分遭搜索.傳喚.拘提 遭疑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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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四人,遭調查局搜索,後來被無保請回,辦案的方式引發各界議論。有法界人士質疑,以傳喚、拘提同時執行方式約談到案,太過頭強勢,不過昨天晚間,北檢首度召開記者會強調,行動於法有據。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日前遭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國安處,持台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住處,王炳忠開臉書直播,也抗拒開門與檢調對峙40分鐘後,檢方才請來鎖匠開門入屋搜索,對於外界疑慮,北檢首度召開記者會,強調搜索約談行動於法有據、符合比例原則。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 周士榆==
王某某抗拒搜索並開啟直播
因認有勾串其他證人
及妨害偵查祕密之虞
基於搜索之急迫性
委請鎖匠以強制力
開啟門鎖 以執行搜索
法務部長邱太三昨天也表示,直播確實是法律不允許的,針對外界質疑對王炳忠以證人身分,被搜索,傳喚、拘提又同時執行,做法太過強勢,也做出回應。
==法務部長 邱太三==
搜索的部分是檢調人員
必須向法院申請核發搜索票
但是就傳喚或拘提證人的部分
是由檢察官
跟調查人員他們就可以做的
所以它其實是兩個部分
但有法界人士認為,雖然此次檢調偵辦的程序,符合法定要件,但對證人採取強制搜索的處分,確實不太常見。
==律師 王永森==
證人大概要搜索的情況是比較少
但是不是說不可以
因為證人的住所或證人的所在地
也許也有一些必須要扣押的物品
可以證明犯罪
北檢表示執行過程都有調查官在現場、持續和檢察官保持聯繫,過程都符合法令規定。而台大法律系前教授陳志龍則建議,日後檢調偵辦國安案件,應先蒐集足夠證據,直接列為被告,而非先列證人,否則,不僅打草驚蛇,也易引發外界程序瑕疵等質疑。
記者 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