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消防局遭控 未處理逾期瓦斯鋼瓶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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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位消費者叫了一桶16公斤瓦斯,卻發現鋼瓶已過期兩年,擔憂安全問題,向消防局檢舉卻遲遲未處理,轉向民間消保團體投訴,控訴消防局瀆職,
帶著瓦斯鋼瓶,直接來到消防局陳情,有民眾上個月叫了一桶16公斤瓦斯,業者送來時,他卻發現鋼瓶檢驗日期標著104年5月30日,明顯早已過期,擔憂安全問題,向消防局檢舉,至今仍無下文,轉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控訴消防局瀆職。
==消費者協會秘書長 呂英瑋==
規定是逾期的鋼瓶
沒有檢驗不能灌裝
為什麼他能夠持續這樣用
這個要去查為什麼
要杜絕啊
消費者協會也說,另一名謝先生家中的20公斤瓦斯,鋼瓶明明未逾期,業者卻已使用超過一年,要求多付350元,相當不合理。
==瓦斯行業者==
你要檢舉我送過期桶 OK
送過去你不要使用
馬上打給你們叫你們來看
我還沒使用 他剛送來
這樣我接受
瓦斯行業者澄清,逾期鋼瓶無法填充,根本不可能送往民眾家中,消防局也表示,因為民眾沒有說明哪家瓦斯行,也未留下資料,無從追查。
==高雄市消防局科長 莊祐佳==
瓦斯業者他如果去不送驗
把這個瓦斯鋼瓶躲藏在某個地方
有的時候因為
我們消防單位是屬於行政單位
不是警察單位
並不具備司法警察的身分
所以有的時候在取締上
他有他的一個盲點
消防局提醒民眾,若收到逾期鋼瓶,第一時間可以拒絕付款,若業者不願更換,通報消防局查處,將可裁處2到10萬元,呼籲民眾隨時檢舉。
記者 李淑蘭 許政俊 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