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後龍福祿壽殯葬園區,上個月取得使用執照後,這個月24號許可營業。不過地方指控縣府,為了業者修改自治條例,縮短住宅區和學校距離,山坡地開發可能影響石虎棲地;縣府強調沒有不法,將加強和居民溝通。 提到已經完工的殯葬園區, 苗栗後龍龍坑里民眾實在無奈,縣政府有條件准許啟用,但距離最近的學校,不到200公尺。 ==當地民眾== 環保問題都沒解決 它(縣府)就要讓它(園區)營業呀 是不是官官相護 苗栗後龍福祿壽殯葬園區,這個月24號許可營運,引起當地居民不滿,認為縣府為了業者修改自治條例,縮短園區和住宅區、學校的距離,土地開發的範圍,也不符合促參法的規定。 ==苗栗龍坑里長 郭貴輝== 即使說 它(園區)17公頃的話 也未達(促參法規定)20公頃 你縣政府 為什麼說它土地足夠 因為我們一再陳情 縣政府根本鳥都不鳥我們 里長拿出內政部的資料,強調大湖和獅頭山,已經各有一座火葬場,年使用率大約只有三、四成,後龍沒有殯葬園區需求,而園區淺山的四級坡開發面積,未達促參約契規定的20公頃,當地環團認為,業者開發的區域,對石虎的棲地和生態會造成衝擊。 ==苗栗自然生態學會老師 洪維鋒== 石虎領域來看 牠棲地破壞之後 牠族群會向外面擴散 很不巧 四周都有道路的地方 就很容易造成傷害 對此,苗栗縣府表示,殯葬園區是在97年提出申請案,101年通過環評,送審過程沒有違法。 ==苗栗縣府民政處生命事業科長 竺學致==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可以依照 因地制宜 制定符合自己需求的殯葬設施 給予業者再一年時間 辦理上述四個計劃的變更申請 把不足的土地部分納入計畫之中 縣府解釋,針對地方需求修改自治法規並無不法,但地方上認為,縣政府為了收取每年六百萬的權利金,不顧地方反對設置殯葬園區,犧牲當地權益。 林健生 苗栗報導
後龍殯葬園區准許啟用 地方抗議縣府護航
發布時間:
最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