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義弒親案 檢再上訴檢辯攻防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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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民王忠義,被檢警指控殺害父母,二審大逆轉改判無罪;台中高分檢不服上訴,今天補送64頁的上訴理由書,從現場醫院的相關文件提出新事證,而證據指向王忠義涉有重嫌。
這是今年九月二十一日,二審獲判無罪時,王忠義走出台中高分院的聲明,認為檢警及一審法官,欠他一個道歉。
==南投縣民 王忠義 (106.9.21)==
包括陳正義檢察官
以及一審法官在這一塊
有非常多違憲違法違紀的部分
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台中高分檢繼聲明上訴後,16號再提出64頁的上訴理由書,除了質疑王忠義母親王蔡秀猜臉部正面的傷是外力造成,兩度重回種瓜溪現場模擬,發現溺斃有難度。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 吳萃芳==
這一個在一二審的
鑑定人或法醫
都沒有就(王母)這部分的正面的傷
做形成原因的說明
我們比對現場的
這個現況的這個跡證
我們認為死者
可能是被王忠義
用從後面抵住她這個死者
然後壓制在這個水底
讓她窒息死亡
此外,專案小組也重新調查王忠義父親王樹藤的死因,取得南投醫院的相關報告,並根據王忠義口供,重塑失蹤路程,認為疑點重重、證詞矛盾。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 吳萃芳==
殺父的部分
我們是認為一審二審的法官
都沒有注意到
王忠義當天主動強制要求
這個醫院的醫護人員
讓他(王父)請假四小時
照他(王忠義)講的
這個(外出)整個路程的流程
是完全不合理的
二審法官判決王忠義無罪的理由,主要是採信台大法醫學研究所鑑定,認為王蔡秀猜是單純溺水,並認定警方對王忠義不當取供;台中高分檢的再上訴理由書,主張這起殺人案雖然缺乏目擊證人,但證據因果關係充分,認為王忠義在經濟壓力下弒父殺母,檢辯攻防重新啟動。
黃千容 賴世杰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