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控洩密案 一審判無罪 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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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任內、掀起九月政爭,被控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遭檢方依洩密及教唆洩密罪起訴,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馬英九有洩密但無罪。馬英九辦公室表示,感謝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馬英九對此結果非常欣慰。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地院庭長 廖建瑜==
本院判決結果是
馬英九先生無罪
前總統馬英九,遭北檢起訴洩密以及教唆洩密,台北地院審理5個多月,宣判無罪.全案是2013年8月31號晚間,馬英九接獲前檢查總長黃世銘,有關特偵組查辦關說案後,在官邸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及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洩密一案,北院認定馬英九有洩密行為,不過一審法官認為,無構成犯罪事由,因為總統能依據憲法行使職權.
==台北地院庭長 廖建瑜==
承審法官認為
在憲法第四十四條裡頭
不限於現實已經有發生
所謂的爭議
而是有潛在發生爭議的可能性
他採取的方法
就是召集當時的行政院長
以及當時的總統府副秘書長
這個羅智強先生
那到府裡面
他所採取的行為是
所謂口頭轉述的方式
並沒有直接把所謂 當時應保密
偵查中保密的書面文件予以散發
另外,針對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在同年9月4號向江宜樺洩密一案,也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台北地院庭長 廖建瑜==
法官是認為
這個部分是檢察官 舉證不足
那所以直接認為 這部分是無罪的
==馬英九委任律師 蔡茂松==
如果一個中華民國的總統
對國家重大的事務
不能和行政院長
或他的重要幕僚討論
以為因應的處理
那我們如何能期待
一國的總統
如何能有積極的作為
馬英九辦公室也表示,馬英九對此結果也非常欣慰,今天的判決,不只是攸關他個人的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而今天洩密案一審無罪脫身,北檢仍可繼續上訴。
記者 黃立偉 陳信隆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