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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6歲童不能補英文 補教業拉布條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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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在台中舉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公聽會,數百家補教業者到場參加,會前還拉起抗議布條,表達對修正草案的不滿,針對其中的新增條文,規定未滿六歲幼童不能到補習班上英文課,補教業者認為,教育部扼殺孩童的學習權。 六、七百位的補習班業者拉著調抗議布條,在台中市大新國小校門口高喊他們的訴求,教育部下午在大新國小舉行研修「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的第四場公聽會,修訂草案中的未滿六歲的幼童不能到補習班學習英文,也讓業者相當不滿。 ==台中市補教事業協會理事長 盧明桂== 如果6歲以下 補習班不能上美語的話 那6歲以下的小朋友 家裡家境比較好的 可以請家教 可是家境不好的 他往哪裡去 ==補習班英文老師 饒邦靖== 我們都知道小朋友的學習 如果他可以同時學習 很多國的語言的話 對他的 尤其是0歲到7歲 是他語言學習最好的時間 如果說他可以掌握這個 黃金學習時期 其實對他多語上面的訓練跟學習 我覺得是非常有幫助的 補教業者表示,草案中新增的第六條之一,規定補習班招收未滿六歲的幼童,只能辦理身體律動或藝術才能的補習課程,若違規最高可開罰30萬元,補教業者質疑,幼兒園強調雙語教學、聘請外師,教育部無法有效管理違規幼兒園,卻要限制補教業者,相當不公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強調,公聽會就是希望蒐集意見,沒有預設立場。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 黃月麗== 我們也希望透過公聽會 蒐集到更多的一個意見 包括是6歲幼兒 要不要進補習班等等 我們完全是開放式的 台中、彰化、南投、雲林數百家補教業者來參加下午這場公聽會,但過程中發生補教業者與幼兒園業者的口角衝突,補教業者甚至一度要退場抗議,所幸衝突未擴大,補教業者希望教育部能了解現實狀況,否則相關業者將無法生存。 邱植培 賴世杰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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