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法修正防狼師 聘外師須附良民證

被視為是防狼師條款的補教法相關修正條文,要求補教業,在聘用第一次入境來台的外籍老師,必須檢附所屬國家的良民證。不過補習班教育全國總會,上午表示,來台灣教外語的外籍老師,大部分自於美國,但在美國要申請良民證,至少要6個月,所以法案從6月份上路至今,造成已經有74件案子還無法申請通過。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總會長 丘昌其== 新的(外籍)老師卡在所有的 勞動部的申請裡面 造成我們很多的業者 他在申請老師裡面 還要負責 負擔老師的吃喝住 但是就不能上課 能不能夠用切結書先 切結他自我的行為良好 那如果進來半年以內 他拿不到這個(良民證) 那我們就必須無條件解雇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副司長 顏寶月== 現在目前 我們的公文 就是有一個函釋函的部分 我們現在已經都在處理 所以後續的法制作業部分 其實 我們會跟勞動部積極 趕快配合 然後讓我們的一個實務上 執行層面上能夠更順利一個執行 教育部表示,相關函釋已經在處理中,努力趕在一個星期之內完成。至於勞動部方面則表示,目前全台有4800多位外籍老師,現在卡住的74件工作許可申請,只要等教育部相關規定出爐,就會立刻著手進行處理,盡可能不要影響到老師教學、學生學習外語的權利。 記者 曹晏郡 沈志明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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