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檢方變更法條 翁啟惠最重可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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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研院長翁啟惠被指控,收受賄賂,協助將中研院的技術,移轉給浩鼎生技,日前,檢方提出變更起訴法條,讓翁啟惠可能面臨更重刑責。今天全案再度開庭,翁啟惠還是否認犯罪,反駁檢察官對生技研究成果的技轉程序有很大誤解,他也再次重申,他從未以院長職務干涉技轉的簽約。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因為被指控收賄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的賄賂,遭到起訴和限制出境,無法出國從事學術研究的他,未來動向如何?他表示南部的義守大學,有跟他接觸過。
==中研院前院長 翁啟惠==
(有確定要去大學任教了嗎)
沒有 沒有
可能他們有意要找我兼任吧
翁啟惠是否要到義守大學任教,看來還沒做決定,不過,讓他更傷神的是司法問題!檢方認定,翁啟惠以女兒當人頭,收受浩鼎3千張股票,日前更提出,要變更起訴翁啟惠的法條,由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改為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可判處到無期徒刑,今天全案再開庭,翁啟惠仍舊不認罪,堅持購買浩鼎股票,都是用他自己的資金,處分股票,也是聽理專的建議,和浩鼎技轉絕對無關。
==中研院前院長 翁啟惠==
檢察官可能對這個
生物科技的基礎研究的成果
怎麼樣技轉給業界
有相當大的誤解
承接的廠商
它還是要冒很大的風險
投入很多的資金
才有一點點成功的可能
所以這個過程
怎麼會有什麼行賄呢
不只反駁檢方,曲解事實和法律的引用,翁啟惠再發千字聲明稿,重申自己從來沒有以院長職務,干涉中研院和浩鼎公司的技轉簽約,一切都是由副院長決定,委任律師更強調,中研院的技術轉移,是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而根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發明人本來就可取得授權廠商的股權,在法庭上,翁啟惠和律師團火力全開,和檢方正面攻防,堅持無罪主張。
記者 蔡慧玲 邱福財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