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因為涉嫌收賄遭到收押,當時律師要求閱卷卻遭到拒絕,去年大法官會議釋憲,認為不該限制律師的閱卷權,立法院6號進行刑事訴訟法修正審查,要給予被告閱卷權的保障。 ==民進黨立委 蔡易餘== 大家可以在這次刑事訴訟法的修法中 配合大法官的解釋 讓我們找出一個最恰當 羈押中的防禦 辯護人如何 替被告行使防禦權的一個方法 除了取消被告閱卷權的限制,也有立委提出,強制辯護應該從審理程序擴及到偵查程序。 ==時代力量黨立委 黃國昌== 沒有在偵查階段 付予被告有律師協助 強制辯護的權利的話 到審判階段 才透過指定公設辯護人 或者是請法扶律師來協助辯護 實際上面 都已經太晚了 不過,法務部擔心,如果為了讓被告得到充份防禦,給予被告在偵查中,有檢閱、抄錄和攝影的權利,擔心卷證有洩漏的疑慮,因此,建議在事實有變造證據,或危害他人生命等例外狀況,能由檢方請求法院提出卷證資料。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 (譬如)有一份證據裡面 有十個證據 我們認為其中一個證據 可能會有例外情況 希望這份證據 法官看 不要給當事人看 法官在裁定的時候可以做依據 大法官會議去年四月29號做出解釋,司法院得在一年內完成修法,不過,法務部和部份立委,意見仍分歧,下午將繼續在立法院,進行討論。
遭押被告律師閱卷受限 立委籲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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