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代言限制擴大 非親身做不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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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臉部線方正的男性,手術後就變成瓜子臉的俊秀臉龐,很多醫美診所的外牆廣告都會出現,這樣的術前術後照。不過衛福部警告,像這樣對比照,未來都不得出現在醫美廣告上。先前衛福部決議,藝人不得代言醫美廣告,遭到藝人團體抗議不公平。如今擴大限制,除藝人外、網路紅人,專業醫師、甚至一般民眾都不得出現在醫療廣告中。
==衛福部醫事司長 石崇良==
這種代言醫療行為的方式
我們認為是不適宜
那未來我們會召開
專家的會議擴大討論之後
重新做修訂
一體適用做一致性的規定
而不是去侷限
於特定的職業別
但衛福部強調,如果是個人經歷過手術的經驗分享,就不在此限。不過必須要在內容標註,手術部位、時間,治療場所等,來證明真正有進行醫療行為。醫師表示,雖然贊成這種打擊不實廣告的做法,不過限制專業醫師分享醫學心得,已經影響民眾知的權利。
==醫學美容醫師 張耀元==
站在醫師的立場
我們希望衛福部能打擊
一些不實的廣告
包括電視購物台
做一些誇大不是很真實的廣告
但是站在醫師的立場
我們覺得人民應當要有
對醫療知的權利
也就是我們應當讓
醫療資訊透明化
有醫美團體批評,政府這樣限制任何人不得代言的方式,根本就是違反人權。但衛福部強調,廣告就是商業行為,沒有侵害言論與職業自由的疑慮。如果違反,可以處以5萬到25萬罰鍰。醫療單位,最重還可以撤銷執照,最快兩週後實施。
記者李志華 謝其文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