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誤射案偵結 雄檢起訴3軍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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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首先來看到,今年七月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造成漁船翔利昇號一死三傷,高雄地檢署今天宣佈偵結,認定是過失意外,當時艦上人員在準備飛彈操練時,將不需要用到的飛彈接上火線,又獨留飛彈中士高嘉駿一人練習,才導致在未發現飛彈,處於可發射狀態下,按下發射鍵,包括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和射控士官長陳銘修,3人都被起訴。
調閱金江艦監視器,反覆召開57次偵查庭,將近2個月調查,高雄地檢署偵結雄三飛彈誤射案,確定飛彈在7月1日早上8時12分點火發射前,軍方接連犯了2個錯誤。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黃元冠==
明知陳姓士官長
將超過實際需求的
四支火線安全接頭
都已經全數裝上
第一號至第四號飛彈
卻未盡職責 督導所屬的幹部
遵守標準作業程序
檢方調查,演習前的準備工作,只需要把2枚飛彈,接上火線安全接頭,並且連結2部測試訓練器,但射控士官長陳銘修,總共連結4枚飛彈,而3號和4號彈,沒有測試訓練器,造成飛彈處於可發射的狀態下,而陳銘修完成佈署後還離開現場,只留飛彈中士高嘉駿,獨自一人練習發射程序。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黃元冠==
第三號 第四號飛彈
並未連結TTS(測試訓練器)
隨時可能因而發射
竟未遵守全程在場督導的規定
廢弛其職務
擅自離開戰情室達5至7分鐘
連續錯誤導致3號彈發射,擊中翔利昇號漁船,警方把應該負責的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和陳銘修,被依廢馳職務釀災罪嫌起訴,高嘉駿則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
記者王介村 許政俊 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