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操演 2飛彈遭設為實彈.獨留中士1人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調閱金江艦監視器,反覆召開57次偵查庭,將近2個月調查,高雄地檢署偵結雄三飛彈誤射案,確定飛彈在7月1日早上8時12分點火發射前,軍方接連犯了2個錯誤。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黃元冠==
明知陳姓士官長
將超過實際需求的
4支火線安全接頭
都已經全數裝上
第一號至第四號飛彈
卻未盡職責 督導所屬幹部
遵守標準作業程序
檢方調查,演習前的準備工作,只需要將2枚飛彈接上火線安全接頭,並且連結2部測試訓練器,但射控士官長陳銘修,總共連結4枚飛彈,而3號和4號彈,沒有測試訓練器,導致飛彈處於可發射的狀態下,而陳銘修完成佈署後還離開現場,只留飛彈中士高嘉駿一人練習發射程序。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黃元冠==
第三號第四號飛彈
並未連結TTS(測試訓練器)
隨時可能因而發射
竟未遵守全程在場督導的規定
廢弛其職務
擅自離開戰情室達5到7分鐘
連續錯誤導致3號彈發射,擊中翔利昇號漁船,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和陳銘修,被依廢弛職務釀災罪嫌起訴,高嘉駿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
記者 王介村 許政俊 高雄報導